中国工程院院士 饶宏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全面擘画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施工图”,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将“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完善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措施”作为现代化强国建设的关键任务。新型电力系统是新型能源体系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实现新能源高效可靠消纳的最主要载体。为应对高速增长的新能源发电带来的不确定性,优化系统调节能力已成为当前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一个重要环节。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印发了《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将“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作为九大行动之一,这对于提高新型电力系统灵活智能水平、保障能源安全、支撑实现二〇二九年改革任务目标具有重要意义。《行动方案》的正式印发恰逢其时。
一、《行动方案》将“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作为专项行动,凸显了当前和未来提高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随着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不断推进,新能源将保持快速发展态势,电力系统常规调节能力增长相对缓慢,系统调节需求快速提升,对调节资源的爬坡速率、响应容量及经济性、安全性等方面提出更高的需求。其中,新型储能由于其建设周期短、布局灵活、响应速度快等优势,近年来正快速承担起电力系统调节作用,形成规模化发展态势。《行动方案》提出充分发挥新型储能的调节能力,将调节能力作为电力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更加凸显了其在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和定位,将进一步凝聚各方对新型储能发展的共识,更好促进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
二、因地制宜、协调发展多类型调节性资源,形成多种手段和方式优化组合的调节能力,提升和优化电力系统灵活调节水平
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的提升,应是综合性的、协调发展的。不同地区应以《行动方案》为指导,围绕不同应用场景及经济性、安全性的需求,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开展系统调节能力建设方案编制,统筹推进常规电源、需求侧响应、储能等各类调节资源建设,因地制宜推动各类调节资源科学配置,形成多种手段和方式优化组合的调节能力,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多时间尺度和多应用场景的需求,做到安全、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行动方案》的出台将催生新技术、新业态,促进形成不同时长、不同频次、不同规模、不同适应性的多元融合电力系统调节技术,从而科学系统地推动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从根本上得到保障。
三、《行动方案》提出的“共享储能”是发挥新型储能优化系统调节能力的重要方式
《行动方案》提出“建设一批共享储能电站”,这一举措将有力推动新型储能实现更加科学合理的统筹布局,有效解决当前新型储能面临的资源分散、管理复杂、运转低效等深层次问题。相对于安装位置分散、所有权多样的新能源场站配储等方式,布局建设共享式储能,尤其是在电网侧集中配置大容量共享式储能,可以充分发挥规模化储能应对调峰、调频、调压等调节需求的综合效益,能够减少电网调度管理的对象,促进资源集约利用和降本增效。同时,新能源场站按照配比要求购买或租赁共享资源及相应服务,可解决新能源场站配储利用率低和缺乏投资回收机制等问题,实现多方共赢。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通过布局建设共享储能电站,有利于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发展模式,推动共享储能从试点示范走向工程化、规模化、系统化和产业化,为新能源快速发展下切实提高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提供宝贵的实践经验。
四、《行动方案》明确了新型储能技术要求和研发方向布局,为探索提高调节能力的储能新技术发展路径提供了政策保障
新型储能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市场潜力,但也面临技术发展路线不够明确、盈利模式不完善等挑战。根据电力系统不同应用场景和调节能力需求,《行动方案》提出探索建设一批含多种技术路线的储能电站,为储能新技术发展探索合适的发展路径。《行动方案》进一步提出通过合理的政策机制,引导新型储能电站的市场化投资运营,从而拓宽新型储能获得多重市场收益的渠道,为新型储能全面参与电力市场提供良好环境,有利于提高新型储能技术的自主可控水平、产业链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推动我国储能核心技术持续处于国际领先水平,为稳妥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供源源不断的调节支撑资源。